| 我会举办《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座谈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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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2-19 16:33 文章来源:信息部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已于2007年12月1日正式实施,应会员企业要求,我会和投资性公司工作委员会于2007年12月18日在北京联合召开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座谈会”。会上,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孙鹏就《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修订背景和新变更的内容作了重点介绍。
产业指导目录修改的历史背景:本次修改目录在听取了中央﹑协会﹑各级政府﹑企业的意见之后,在国家宏观调控环境下,根据当前的形势对现有目录进行了修改,对一些已经不符合当前政策的条目进行了删减,对一些新兴的产业在条目中进行了增加。
产业指导目录的变化:产业指导目录在坚持改革开放,引导外资的原则下进行了修改。本次修改,鼓励类条目351条,增加94条,所占比率从原来的69%上调到73%;限制类条目87条,所占比率从原来的21%下调到18%;禁止类条目所占比率从原来的9%下调到8%。
修订后的产业指导目录的特点:
1.加强鼓励领导,体现进一步扩大开放;
2.体现自主创新,推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
3.鼓励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禁止高能高效产业;
4.进一步提高产业政策的透明度;
5.促进平衡发展贸易政策;
6.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7.对产业指导条目进行详细的表述;
50多位外商投资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孙鹏副司长就与会代表提问的外商投资企业所关心的: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办法、西部产业目录的修改时间、企业并购是否符合国家的产业指导政策、能源企业对产业指导目录的具体应用、新旧目录的衔接、相关政府部门的管理范围与程序、鼓励类项目适用的政策等问题作了详细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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