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维权先锋 树和谐之风”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 成立八周年暨“2007-2008年度最佳知识产权保护案例奖”揭晓 |
|
| 2008-03-31 10:49 文章来源:信息部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2008年3月28日,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简称:品保委)在北京举行成立八周年庆典暨“2007-2008年度知识产权保护最佳案例奖”的颁奖活动。海关总署政法司、高法院民三厅等国务院和地方政府的有关部门负责人、我会刘治本常务副会长、邓湛副会长以及外国驻华使馆、行业协会、媒体以及会员公司的近300位嘉宾参加了庆典暨颁奖活动。
邓湛副会长宣读了商务部副部长马秀红的贺词。
品保委主席(通用电气亚洲区高级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张为安先生在发言中说:“我们希望2007-2008年度的最佳案例获奖者能够成为典范,鼓舞全国的知识产权执法工作者在依法办案过程中继续追求办案方式创新,办案成果显著,为建立诚信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国际刑警组织知识产权专项工作负责人约翰•牛顿也在会上发言,他认为这些最佳案例体现了执法机关意志坚定,克尽职守,定能有效遏制有组织的知识产权侵权活动,这些案例中的做法也值得世界各国的执法机关效仿的典范。
刘治本常务副会长为大会做总结发言。
政府有关部门和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的领导为21家获奖单位颁奖。以下为2007-2008年度知识产权保护最佳案例奖:
刑事诉讼案件:
南京市烟草专卖局
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专业市场管理分局
广州市荔湾区公安局
潮洲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
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分局
广州市番禺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京市海淀区公安分局
海淀区人民检察院
海淀区人民法院
广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
义乌市公安局经侦大队
义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义乌市人民检察院
海关知识产权边境保护案件:
宁波海关
黄埔海关
商标侵权案件: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青浦分局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其他非刑事诉讼案件:
浙江省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自2002年开始,品保委每年组织一次“知识产权保护十佳案例”评选活动,以此来感谢各级执法部门对于知识产权保护所做出的努力。参选案例经品保委会员公司广泛提名,由执行委员会投票选举产生。
2007-2008年度的最佳案例包括:
刑事诉讼案件方面,境外执法机关提供的涉案材料得到中国司法机关的采信。在权利人密切配合下,北京市海淀区公安局和海淀区检察院在调查、审查起诉塞瑞特公司侵权案件时,调取了该公司之前曾被美国海关查处的相关证据和记录,并在随后的庭审中获得海淀区人民法院的采信。
知识产权海关边境保护方面,有效的风险分析使得查获的侵权货物数量成倍增加。通过谨慎监控有侵权嫌疑的出口商,宁波海关及时扣押了一批具有侵权嫌疑的货物,海关官员主动对比该批货物出境报关单上的详细资料,从中获得线索,一举查获了另外四个集装箱。
附:关于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