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督察组赴陕西、上海两地检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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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12-16 10:35 文章来源:全国整规办(国家保知办)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
2005年11月29日—12月12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督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和部署,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贺化带队,全国整规办(国家保知办)、知识产权局、质检总局、版权局、高法院、吉林省整规办、青岛海关等单位同志组成的第五督查组,在陕西省、上海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顺利完成了两地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的督查工作。
总体来看,陕西、上海两地都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2005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要求,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深入开展专项行动,态度坚决,措施得力,取得了成效,也积累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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