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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知局与黑龙江人民政府签订合作会商议定书
2008-10-21 16:56  文章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10月21日,国家知识产权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在京举行合作会商制度会谈并签订合作会商制度议定书。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省长栗战书在双方合作会商制度议定书上签字。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张勤主持会谈并出席签字仪式。

  田力普指出,国家知识产权局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建立合作会商机制,这既是双方贯彻落实中央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也是双方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动知识产权工作全面发展的又一具体行动。他强调,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有效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对经济社会的促进作用,需要政府、行业、企业以及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国家有关职能部门和地方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他表示,国家知识产权局今后将继续强化与地方人民政府的知识产权合作会商制度,希望国家知识产权局与黑龙江省政府的合作会商制度能在合作形式与内容上探索创新,进一步发展这一机制。

  栗战书指出,黑龙江正处于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关键时期,拥有比较丰厚的科技、教育资源,但这一优势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这就要求黑龙江必须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引导企业确立以自主知识产权为核心的发展战略。他说,建设科技创新体系,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在很大程度上都涉及知识产权问题。希望通过此次会商国家知识产权局能加大对黑龙江的知识产权工作的支持力度。

  在合作会商议定书中,双方商定将在共同推进黑龙江省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完善省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等4个方面开展工作。

  此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先后与安徽、江西、上海、湖南、深圳、天津、福建、新疆、贵州共9个省区市建立了知识产权合作会商工作机制。

  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国际合作司、专利管理司相关负责同志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及省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谈。(杨甲、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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