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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每年2亿元专项资金揽创新创业“帅才”
2009-02-01 10:04  文章来源:每日新报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天津市为了大力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由市人事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的《天津市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暂行办法》,日前正式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今后掌握重大科技项目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研发能力和产业化经历,能够引领和带动某一专业技术领域科技发展,具有学科优势和行业领先地位,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来津创办企业、领办企业,实施科技成果产业化的科技团队带头人都将成为天津市“揽才”锁定的重点目标。对于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天津市还设立了每年2亿元的专项引才资金。

  领军人才携带的项目必须是知识产权清晰,市场潜力巨大,技术前景广阔,项目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能够引领和带动天津市重点产业的启动和发展;项目基础稳固,已完成前期开发,进入中试或样机制造阶段,具有稳定的实验数据和中试产品;拥有项目研发、成果转化所需的部分资金(不少于100万元),并拥有一支技术研发、生产管理、市场开发等方面人才组成的创新人才团队。

  新《办法》明确了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资助及优惠政策。设立了天津市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专项资金,每年2亿元,其中市财政1亿元,引进领军人才的区县、委局筹集1亿元。对批准引进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给予一次性经费资助300万元,其中项目资助费200万元,安家资助费100万元,由市财政和引进领军人才主管区县、委局各投入50%。

  同时,对引进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还优先推荐申报相关国家科技计划,优先支持由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领衔实施的研究开发和科研成果转化项目,优先向国内外金融机构、风险投资公司推荐项目,优先推荐申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天津市授衔专家等荣誉称号,优先解决配偶、子女的户口、社会保险以及其子女上学等多项优惠政策。

  市人事部门表示,新《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为天津市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发展高端化、高质化、高新化产业,促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项目实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孵化一批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吸引一批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市场竞争优势明显的高新技术企业落户天津。(记者李茜,通讯员陈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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